––博文本着分享的理念,欢迎转载,让更多有需要的人能从中受益,但请注明出处,谢谢––

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全人疗护的关键指标

展读下文会理解原来如果我们强调对一个病患的全人疗护,评估时应该包含六个指标:体温、血压、心跳、呼吸速率、疼痛与情绪困扰。前四者都有仪器可以客观的测量,但后两者完全是自由心证,病患感觉自己严重的程度是几分就是几分,它是主观的,但却是正确的!

疼痛与情绪困扰完全因人而异,这也是我们在辅导时必须清楚和尊重个案感受的原因。与其模糊的描述及猜测,能够由病患或个案自己说出一个指数,就是很好的起步,可以再探究如何让它有些微的改善,即使是0.5或维持不变,都值得鼓励!


~~~~~~~~~~~~~~~~~~~~


关心病人的第六个生命征象


作者:吴佳璇


住过院的人都知道,测量体温、血压、心跳与呼吸速率是一天至少三次的常规护理照护。病人不同的生理状况,会使这四项生命征象(vitalsign)指标呈现不同的变化。


近年来,医界开始倡导,完整的照护评估要加上第五个生命征象──疼痛。相较于前四个指标,疼痛是一个相对主观的症状,使医生与病人对疼痛的处置,产生很多迷思。尽管没有人喜欢疼痛,认识、处理疼痛也早已成为一门跨领域的学问,但过去10年在大学医院里,还是不时接到气急败坏的年轻医师找我︰「我觉得病人有问题,偷偷给他一针生理食盐水就不痛了!是什么心理啊?为什么要装?」


一开始,我很难过他的师兄姐跟我当年的师兄姐没两样,竟然还这么教他!渐渐地,我学会为年轻医师向我求助(与抱怨)感到高兴,至少,当年的我不敢多事去找精神科医师。然而,略识疼痛医学的人都知道︰安慰剂当然可以缓解疼痛;疼痛也常和情绪脱不了干系。


因此,无论是四个还是五个生命征象评估,显然是不足的;「情绪困扰(emotionaldistress)是第六个生命征象」的主张,开始出现。
接下来的问题是︰第六个生命征象要怎么测量?
其实,情绪困扰的评估和疼痛类似,我们要病人自己给自己一个分数︰「如果完全没有情绪困扰是零分,承受不了、要崩溃了是10分,你会给现在的自己打几分?」
当病人觉得自己有相当程度的困扰(譬如大于4分),医护人员就必须积极协助病人了解造成情绪困扰的原因──有人担心没钱、没时间看病且没人照顾;有人则觉得生病是老天爷或是上帝背弃了他;还有人被便秘、恶心、疼痛、冒汗等症状弄得七荤八素,更有人为了诊断治疗的不确定性而惶惶不可终日,甚至打算放弃……医护人员若不主动询问,病人与家属大多选择默默承受。
接下来要问的是,医护人员是否已做好心理准备,要打开病人情绪的潘朵拉盒子了吗?
我并不这么认为。尽管大多数人都不否认身心健康相互影响互为因果,但将如此主观的经验转化成一个反覆测量的「指数」,不只是病人、连医护人员都不禁怀疑︰「真的是『说了就算』?」


是的,心理学与精神医学近年来的研究确认︰病人的主观判断通常是统计学上最有预测力的指​​标。换言之,一个人会自觉忧郁,并不是「无病呻吟」,而是强有力的求助讯号!
接下来,我还要说服的是,虽然引起情绪困扰的原因包罗万象,且常常不在医疗可以解决的范畴,但有人(而且是医护人员)能适时且主动关心、甚至协助找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对病人与家属的影响,常常超乎专业上预期的深远。


然而,我的医院最近开始定期评估所有病人的情绪困扰,还是在同事间激起阵阵涟漪。
由于个人特质与训练背景各异,不少医护人员对病人其实是「爱在心里口难开」,他们深​​怕一旦「真情流露」,不知道如何去处理病人的负面情绪。从医学生到主治医师,始终有人担心︰「会不会因为谈论自杀反而促使病人采取行动?」更有人向我告白:「我不是不关心病人,只是(病人)情绪一上来,我真是毫无办法……」全人照护要像洗手般自然。
因此,我曾「目击」一位病人给自己的情绪困扰打4分时,医护人员似乎是故作平淡地告知︰「医院规定,情绪困扰超过4分时,要跟社工谈一谈……」


正在护理站写会诊报告的我,偷偷抬起头,看着一脸很「ㄍㄧㄥ」,不习惯对「外人」倾诉心事的病人,心里或许正嘀咕「到底要干嘛」。


病人便顺势问道︰「几分以上要被社工约谈?」
「4分,」医护人员嗫嚅地回答。
「那你就帮我改成3分。」
「为什么?」医护人员反而有些不放心。
「没什么,3分就3分。」


我相信医病双方都觉得不对劲,但要把握眼前机会,打开情绪这扇窗,除了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更需要重新唤醒医疗的核心价值——全人照护,绝不只是做成标语四处悬挂,更需要融入每天的临床工作。就像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尽管不方便,只因是预防感染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加上从学校到在职教育训练,始终不遗余力地提醒、要求,大概没有一位医护人员会故意不配合的。


因此,如果用同样的规格去推广如何关心(病)人的「第六个生命征象」,我相信收到的成效绝不比洗手差。和不带人情味的洗手相比,人与人相互关心的习惯,肯定要更渊远流长。


(*作者为精神科医师/原文刊载于康健杂志第108期)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