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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5日星期二

自杀新闻的媒体责任

援人协会刚发表本地去年的自杀率创八年来的新低,这是令人振奋的讯息!其总监将导致自杀率降低的其中一个原因归功于媒体的道德责任,没有过度渲染自杀新闻。

其实世界卫生组织(WHO)曾于2000年公布媒体报导自杀新闻的准则:(参考台湾教育部,自杀防治Q&A)

1. 六不
(1)不刊出照片或自殺遺書。
(2)不報導自殺方式的細節。
(3)不簡化自殺的原因。
(4)不將自殺過度美化或聳動化。
(5)不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
(6)不過度責備。


2. 六要:
(1)報導此類事件時應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 。
(2)使用自殺身亡的字眼來取代自殺成功。
(3)將報導的相關資訊刊於內頁而非頭版。
(4)突顯不用自殺的其他解決方法。
(5)提供與自殺防治有關的諮詢專線與社區資源。
(6)報導危險指標與可能的警訊。

而我们可以看到有社会责任的报章都能约束自己,但某些哗众取宠的小报则“语不惊人死不休”,很详尽并夸张的描述了种种细节,而据研究证实:“媒體自殺新聞的報導除了會引發自殺率的上升之外,對自殺事件的報導量愈多,其後之自殺人數也會增加的愈多;且名人自殺的新聞所引起的自殺模仿之影響更是一般民眾自殺報導的14.3倍。

可见的一个事实是香港烧炭自杀的报导,令很多港人以为这种自杀方式既简单、有效又无痛苦,而成为众多港人仿效的自杀方式。

但愿我们的媒体都能继续遵照准则,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依旧能在降低本地自杀率上记上一功!

2 条评论:

匿名 说...

好文要让多人分享,容我转载到其他论坛,谢谢!

Fid Counselling Society 说...

谢谢!好文不敢当,只是转载所阅读的资料罢了:)